跨地区sp经营许可证发证机构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而开展业务时直接的监管机构是地方通信管理局,所以在办理下来sp经营许可证后,在经营许可证的特别注意事项中,要求跨地区sp经营者必须要做sp备案,备案并非是做完就可以了,在每年地方通信管理局组织地网sp年检的同时,在地方通信管理局办理了备案的企业也需要办理sp备案年检,以下就以2012年(2011年度)天津sp备案为例,讲解如何办理sp备案年检,如还有疑问请咨询010——84466990 010——84467623
2012年天津sp备案年检须知
(一)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在天津市开办基础电信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基础企业);
(二)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已在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备案,在天津市开展相应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跨地区增值企业);
(三)凡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天津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以下简称省内增值企业)。
二、年检机构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天津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省内基础企业、跨地区增值企业和省内增值企业的年检工作。对以上单位2011年度经营主体、电信业务经营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执行国家和电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并依法做出年检是否合格的决定。
三、年检时间
(一)2012年1月至3月,天津市通信管理局通过走访检查、业务拨测、意见征集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各持证电信企业需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二)2012年1月10日至2012年3月31日,跨地区增值企业和省内增值企业通过登陆网上年检系统进行网上年检。
(三)2012年4月-5月,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公布年检合格企业名单并办理年检盖章手续;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